6S 奖 惩 办 法
一、评分办法
1.1 设各6S小组总分为100分,评分采用倒扣分方式。
(例:A组有4个缺点,每个缺点扣2分,得分为:100-8=92分。)
1.2 存在安全隐患的,每一个问题点扣5分。
1.3 同一问题点在同一位置,第二次检查时仍没按预定时间改善,则加倍扣分(4、8、16),依此类推。
1.4 公共区域或A组临时借用B组区域而导致6S不符合,扣分原则是“谁污染谁负责”,扣B组的分。
二、 奖惩办法
2.1 流动红旗 奖 (依现场检查的6S成绩,频次为:每月3次。)
2.1.1 第一名的颁发红色旗“6S 顶呱呱”。
2.1.2 由6S主任委员在干部会议上颁发流动红旗给第一名的单位。
2.1.3 接受旗子的6S部门,应将旗子挂于本部门最易让员工看得到的地方。
2.1.4 6S干事于每周六17:00前将流动旗收回,如此循环。
2.2 奖 惩 (原则:多奖少罚)
2.2.1 以被评价单位当月的月平均成绩计算:
(例:6月份A组被检查了三次,成绩为:90+92+94=276,月平均成绩为276/3=92分。)
2.2.2 第一名的单位,奖励该部门300元,并公告;若月平均分低于90则不予奖励。
2.2.3 每次检查的成绩,每月的6S成绩,由6S干事向向全体员工公布,并在内部网络上公布。
2.2.4 被列为需改善的问题,责任单位主管应限期改善,如超过限期仍没改善(第二次检查时),责任单位主管将被公告罚款10元。第三次检查时仍没改善,责任单位主任被罚款20元,第四次检查时仍没改善,责任单位主管被警告处罚。
2.2.5 申诉制度
1、 对6S的评分若有任何认为和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合理的情况,可填写“6S申诉表”(附件)交6S推行办。申诉人填写“6S申诉表”前应核对过最新的检查标准,并且与该评分委员协调过。
三、 本制度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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