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的《中国学习型社会建设发展报告》,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孙磊副巡视员(时任)任主编,我任第一副主编,研究出版社2009年1月出版,全书91万余字。

一、该书出版的背景

2001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在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建设高峰会议上提出“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003年9月22日,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曾庆红同志在祝词中提出“争当知识型职工”;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同志在报告中提出“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

会后,中华全国总工会,牵头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于2004年1月30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 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总工发【2004】2号)。被称为九部委活动。以后,国防科工委又加入“创争”活动,最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加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相关文件的签发,形成十一个部委发文(中央文明办未加入签发此文)。

由于北京市教委等五部门是2000年下发“开展学习型企业先进单位评估和指标体系”文件的,我事前就参加了指标体系的研究和编制,2002年和2003年我分别参加了北京市对首钢等15家企业和同仁堂等13家企业两次创建学习型企业先进单位的年度评估,所以九部委“创争”活动的文件一下发,我就感到很振奋,就马上联系孙磊副巡视员,2月份并与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张翠珠同志一起去拜访他。一方面是想进行调研,一方面也表示愿意参加一些工作。

2004年10月17日,全国“创争”活动现场推进会在山东青岛召开。王兆国同志说,自“创争”开展以来,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会上表彰了示范单位(班组)和创新示范岗和创新能手。

2004年3月至2005年6月,“创争”办在中国工人出版社连续出版了《创建学习型组织 争做知识型职工——百题问答》、《学习型组织创建指导读本》、《学习型班组创建指导读本》、《知识型职工培训读本》、《学习型组织创建在中国范例》五本全国创争活动指导丛书。笔者在《范例》一书中撰写了对九家先进单位的点评。

2006年1月13日,全国“创争”活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王兆国同志在会前接见了部分获奖单位的代表。会上,百家先进单位获奖,其中有标兵单位十个,优秀单位十个;百个先进班组和个人,并颁发“五一劳动奖章”。2007年7月16日,中国职工学习论坛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一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同志出席了以上两次会议并讲话。笔者有幸参加了两次会议。

二、本书设计与编撰过程

2006年第一次表彰大会的召开之后,对全国各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效果很好。全国“创争”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计划编写一本既有总结前期工作,又有推动下一步“创争”活动目的的专著。主要策划任务落在了孙磊身上。2006年12月设计了全书总体构思和框架,编写的内容设计较为广泛,有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部委领导相关言论、政策法规篇、理论篇、地区实践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践篇、中国建设学习型社会大事记等。但是,考虑还是需要一个画龙点睛的概括性的总报告。2007年3月召开专家座谈会,5月确定编写提纲和初步分工。总报告由我主要负责,在一共六章的总报告中,我与孙磊合写了第一章“中国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大意义”和第四章“实践与探索”,我参与写作第三章“战略目标与任务”,我主写第五章“基本途径与方略”,我独撰第六章“发展趋势”。我并与孙磊收集整理了“大事记”。全书2008年4月和10月两次统稿。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专家马仲良和于晓静主要撰写了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马成奎主要撰写了第三章和参与了第五章的撰写。2009年出版了91万字的精装本和平装本。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创争”活动,2008年5月,全国“创争”办公室,组织两队专家组分别到“十大标兵单位”进行现场复查。我和张声雄所长、王蠡女士有幸参加了南组到宝钢上海航天局、温州正泰集团等先进单位进行了复查。5月12日下午汶川地震时,我们正在宝钢工会会议室听取宝钢领导介绍该集团“创争”活动情况。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专家费元鸿参加了北组对沈飞等先进单位的复查。

三、该书出版后的第二次表彰大会和“职工教育经费”

该书出版后,社会反响很好。至今还是国内公开出版的文字量最大、参与部委最多、层次最高的单本相关书籍。

随后,2009年又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创争”活动先进单位表彰大会,包括表彰了第二批“十大标兵单位”、“十大优秀单位”等七十多个先进单位,百余个先进班组和个人。

2010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新的形势,对落实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调查了1200多家企业,认为要牵头再制定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并提高工资总额的提取比例。孙磊继续主持该工作,吸收我参加研究起草文件。当时他认为第一稿需要大改,就委托我组织人员进行第二稿的研究。我吸收张翠珠、费元鸿、马成奎等专家,研究拿出第二稿,并组织专家们讨论形成了第三稿、第四稿后上交。2011年5月5日,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把职工教育经费从工资总额中提取由原来的1.5%改为1.5-2.5%,并明确了划分标准和新的使用规定。

这就是我参与本书前后的一些情况。历史值得纪念!

中国传媒大学研究员杨树雨

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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