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为什么要谈论这个话题?似乎法学和国学两门学科并没有多大的交集。然而,从很多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走向社会从事法务工作的时间来看,并不是所有的法学高校毕业生都能做到人品好。
很多人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其他法律工作,给一些企业、企业家和其他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并不是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是在帮着被服务的对象从事钻法律空子、逃避法律制裁、销毁证据和其他不违法的方式谋取所谓的“合法利益”,打着“法无禁止即允许”的幌子,坑害和套路无辜的老百姓。很多律师和其他法务工作者,为了钞票不顾道德情操和道德底线,什么样的坏事都可能做的出来。
经常忽悠别人在合同上和空白纸上签字、盖章和按手印,其实,套路就在于文字游戏中,很多人就是被律师坑害的。
难道,律师不相信因果报应吗?难道不知道做坏事是有报应的吗?
尽管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开设《法律职业道德》这门课,但是,这对于培养法务工作者的良好道德远远不够。难以自觉形成相信因果和行善积德的自律精神,难以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而国学课程对于这些问题是个很好的提升。
因此,建议: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开设国学课程,并将国学课程纳入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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